-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59XL/2023-01517 组配分类: 常务会议议题解读
- 成文日期: 2023-10-20 发布日期: 2023-10-20
-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厅
- 标题: 议题解读:关于《济南市水平衡测试管理办法》起草情况的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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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议题事项
会议听取了关于《济南市水平衡测试管理办法》起草情况的汇报。
二、出台背景
水平衡测试是促进用水单位合理用水、节约用水,提高科学用水和管理水平的基础工作,《山东省节约用水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建立水平衡测试制度,引导和规范用水单位开展水平衡测试”。为提高用水效率,完善我市节水管理制度体系,规范我市水平衡测试管理工作,我市制定了《济南市水平衡测试管理办法》。
三、制定依据
《山东省节约用水条例》《济南市节约用水条例》《水平衡测试通则》(GB/T12452)等。
四、主要内容
《办法》共十二条,包括适用范围、管理职责、测试范围和周期、水平衡测试要求、年度测试计划的确定和公布、论证、结果运用等内容。
(一)职责分工。明确市、区县水务部门的职责权限。市、区县水务部门按照《济南市节约用水条例》规定的用水单位管理权限,负责开展本级水平衡测试管理工作。
(二)年度测试计划的确定。市、区县水务部门应当于每年3月底前,制定当年度水平衡测试计划,通过网站、报纸等渠道向社会进行公布。
(三)测试要求。用水单位可以自行开展水平衡测试工作,也可以委托专业测试机构开展水平衡测试工作。水平衡测试应当严格执行《水平衡测试通则》(GB/T 12452)等标准,并编写《水平衡测试报告书》。
(四)论证和结果运用。市、区县水务部门应当组织对用水单位报送的《水平衡测试报告书》实施论证。《水平衡测试报告书》不符合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的,市、区县水务部门应当督促指导用水单位进行复测。水平衡测试结果可以作为年度用水计划调整、节水型载体申报或复核、节约用水奖励评选的依据。
五、下一步计划
(一)做好培训和宣传。组织水平衡测试业务培训,提高基层节水管理人员、用水单位水管人员的技术水平和能力,加大水平衡测试工作必要性和重要性的宣传力度。
(二)强化水平衡测试结果运用。对水平衡测试存在问题的用水单位,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指导其实施节水技改、落实整改措施;对扎实开展水平衡测试和节水技术改造的用水单位,在节水型单位评选、节水奖励等方面予以鼓励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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