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59XL/2025-01904 组配分类: 常务会议议题解读
- 成文日期: 2025-12-25 发布日期: 2025-12-25
-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厅
- 标题: 议题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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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议题背景
为促进城乡要素双向流动,激活农村资源要素潜能,助力现代农业强市建设和乡村全面振兴,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经履行合法合规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发文件进行与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部门会签等程序,结合有关意见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议题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4﹞71号);
2.《关于印发<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农政改发﹝2023﹞1号);
3.《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鲁农政改字﹝2024﹞5号)。
三、议题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10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构建市场体系、保障体系、平台体系,共3条。坚持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相结合,健全市、区县(含功能区,下同)、街道(镇)三级流转交易机构,明确市、区县、街道(镇)、村集体四级保障职能,推动市农村产权交易信息平台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三资”监管平台、不动产登记系统对接融合。
(二)明确交易主体、交易品种、交易要求,共3条。提出法人、自然人等交易主体资格,明确农村土地经营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等10类流转交易品种,规定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进场交易全覆盖以及其他交易品种应进场情形。
(三)规范交易流程、交易规则、市场功能,共2条。明确流转交易8步标准化流程及中止、终止和恢复交易的情形,对流转交易机构提供专业服务、创新金融服务、延伸服务链条做出规范。
(四)强化风险防控与组织保障,共2条。从制度建设、资金监管、金融风控、数据安全等方面提出风险防控要求,明确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协调职责,要求区县健全责任机制与扶持政策。
四、会议研究决策事项
会议原则同意《实施意见》,并确定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按照会议要求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印发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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